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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净化网络生态、青海起网维护社会公共秩序、公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,查处近期,络谣青海公安机关紧盯网络谣言突出问题,言违依法严厉打击编造、法案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,青海起网办结3起网络谣言案件,公安对相关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罚,查处以法治手段坚决守护网络空间清朗与社会大局稳定。络谣 一、言违典型案件 01青海省黄南州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完某某增、法案关某吉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 2026年3月,青海起网完某某增、公安关某吉为博取眼球,查处利用人工智能软件编造传播“同仁市有棕熊出现”等虚假图文,扎某、尖某在短视频平台恶意传播扩散,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。公安机关依法对扎某、尖某予以批评教育,对完某某增、关某吉予以行政拘留。 02青海省西宁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彭某、张某果、陈某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 2026年1月,彭某、张某果、陈某等3人为博取流量,在多个社交平台编造传播“青海率先启动职称评审新变化”“青海职称改革”等虚假政策信息。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、张某果、陈某等3人予以行政处罚。 03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依法查处陈某莲、赵某玲等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 2025年7月,陈某莲在社交平台编造散布“某村抓了一批人犯,出租屋有32个小孩,最大13岁”等虚假信息,赵某玲等5人恶意传播扩散,造成恶劣影响。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莲予以行政拘留、对赵某玲等5人予以行政处罚。 二、法律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: - 故意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-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- 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警 方 提 示: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编造、传播网络谣言,无论编造还是传播,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青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“零容忍”态度,坚决依法打击造谣、传谣违法行为。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、不恶意扩散,共同维护安全、健康、有序的网络环境。 来源:青海公安 青海传播服务 合作热线: 130 1938 8122 (微信同号) 邮箱:beijihai521@163.com 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: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 2468 2485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:0416—308 6929  |